这个“管家”,是个全能选手,会开车,懂做饭,可以打扫卫生,还会照顾老人,顺便接送孩子,还进入陈延明女儿陈璐(化名)的私募基金公司工作。
根据青岛市黄岛区检察机关指控及法院认定,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,他利用手中掌握的钥匙和门禁条件,多次从陈璐及其父亲家中拿走茅台、五粮液等名酒,并通过渠道变卖。法院最终认定,他累计非法获利243.5万元。
2023年8月23日,陈璐在青岛家中偶然发现,李鹏住过的房间衣橱角落里,藏着一瓶茅台。察觉到不对劲后,家人立刻调取了小区物业的监控录像,赫然发现李鹏多次鬼鬼祟祟地从家中搬走箱子和酒水。
2023年10月,陈璐的丈夫报警,李鹏随后被抓。 在庭审阶段,李鹏及其辩护律师曾试图做文章,辩称自己拥有部分物品的保管权,主张行为属于“侵占罪”而非“盗窃罪”,只是“侵占”,而不是“偷”。但一审法院审理认为,李鹏虽有照顾家庭之便,但并不具有对涉案财物的合法占有和所有权,其采取秘密窃取并销赃的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。
这个案件有个小插曲。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尚未被卖掉、被作为涉案物品扣押的酒水进行鉴定,其中44瓶茅台有42瓶被鉴定为假酒,8瓶五粮液中也有4瓶是假酒。这就让事情变得有点荒诞:堂堂副省长家里的名酒,假货比例竟然如此之高,到底从何而来?
既然自己偷东西已经成为既定事实,那么还有没有办法争取减刑?李鹏想到了另一个办法:举报。从2024年7月开始,他们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陈璐涉嫌行贿,并举报陈璐的父亲、退休二十多年的山东省原副省长涉嫌受贿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。

2025年9月17日,李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20万元。李鹏不服,上诉。2026年8月25日,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法院给出的理由是:李鹏提供的举报线索,尚未查证属实,因此不构成立功。
“举报线索尚未查证属实”,不等于“举报内容被证明是假的”。243.5万元,是李鹏两年半用蚂蚁搬家方式盗卖所得的金额,只是陈家全部财产的冰山一角。被他“偷”走的物品,包括大量茅台、五粮液、国窖和高档红酒,还有茶叶、阿胶以及名表、钻戒等物品。
那些被盗走和没被盗走的东西,究竟是什么来源?哪些是购买的?哪些是别人赠送的?如果是赠送,赠送者是谁?如果是购买,资金凭证在哪里?如果存在违纪违法问题,相关部门有没有进一步调查?这些问题,和李鹏该不该判十年六个月,是两条不同的线。前一条线,已经有法院判决。后一条线,目前公众看到的公开信息仍然有限。
一个管家可以在两年半时间里,从一个副省级退休官员家庭中“静悄悄”地搬走价值243.5万元的财物,却没有及时被发现。那么,这个家庭到底存放了多少酒水珠宝等财物?又是谁,把这些东西一件一件放进了这个家?这才是这场“管家盗酒案”留下的最大问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