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宗衡是第一位,他2005年6月出任深圳市长,此前担任深圳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副书记以及常务副市长等职。2009年6月,许宗衡突然被查,随后被免去职务。
2011年5月,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宗衡犯受贿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2001年至2009年间,他利用担任深圳市领导职务的便利,在土地规划、工程承揽、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多次收受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。
第二位,是陈如桂。陈如桂2017年出任深圳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2021年卸任,2022年被查。2024年8月6日,法院一审宣判,陈如桂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从2003年至2022年,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、中山、深圳以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的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、项目推进、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.08亿余元。十多年过去,从3318万元到1.08亿元,数字已经不是同一量级。
第三位,是覃伟中。9月21日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覃伟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覃伟中2021年4月出任深圳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,随后转正。今年8月24日,辞去市长职务,随后转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。

深圳还有一位特殊人物:于幼军。于幼军2000年至2003年担任深圳市长。后来一路升迁,先后担任湖南省副省长、山西省长、文化部党组书记、副部长等职。2008年,于幼军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,并被撤销中央委员职务。
最引人注目的是马兴瑞。2015年3月,马兴瑞出任深圳市委书记。此后,他离开深圳,先任广东省长,2021年底又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,进入中央政治局。2026年4月3日,马兴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7月14日,中共中央决定给予马兴瑞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官方通报内容包括违反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,以及本人或伙同亲属、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。
深圳坠入“圳”底还有副市长:王炬、梁道行、吕锐锋、黄敏。王炬是比较早的一起,他长期主管深圳城建、国土规划,2003年被判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。
梁道行则是深圳本地成长起来的“土著官员”,长期在深圳任职,2002年成为副市长,后来负责深圳大运会筹办工作。2012年被查,2014年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,涉及土地、干部任用等多个方面的受贿问题。
吕锐锋更加值得注意。他2004年成为深圳副市长,后来担任常务副市长,一干就是十多年。2017年,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;检方后来指控其1991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,并涉嫌滥用职权。
第四位是黄敏。2024年3月,深圳市委原常委、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同年9月被“双开”,官方通报称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、工程承揽、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。
深圳官场还有一个不能绕开的特殊现象:非正常死亡。2014年2月1日,深圳原副市长、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汝稳从深圳笔架山住所坠楼身亡,71岁。家属对媒体表示,他生前长期失眠并患有抑郁症。
两年后,又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。2016年3月22日晚,深圳原副市长陈应春在福田区一小区坠楼身亡。陈应春1957年出生,长期在深圳工作,曾任深圳市副市长、深圳市委常委等职务,是典型的深圳本土成长起来的官员。从1982年进入深圳市政府工作,到后来成为副市长,他在深圳政坛前后工作了三十多年。
陈应春长期分管财政、金融等领域,在深圳政坛拥有相当丰富的履历。此后不久,深圳金融领域又发生了一起震动很大的坠亡事件:2015年10月,国信证券原总裁陈鸿桥在深圳家中坠亡。